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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日常考勤工作和新学期开学报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27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劳动纪律,规范考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人事管理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8号)、《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沈农大人字〔2008〕12号)要求,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1.除教师外,所有职工均实行坐班制;各类人员的考勤由所在单位负责。

2.实行坐班制度的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实行坐班制度的教师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等。

3.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4.各单位指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登记,办理请销假手续等。考勤员要如实填写《沈阳农业大学职工月考勤汇总表》,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于次月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各单位月考勤汇总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婚育假、丧假、探亲假、因公(私)出国(境)、进修、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据实填报。

二、严格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需要离校的,必须按规定请销假。请假时由本人填写《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休假期满或休假未满提前回校工作时,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到,并按照原请假审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无故不出勤的视为旷工、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三、教职工开学报到工作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请校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在编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情况,并建立“教职工出国(境)情况台账”。教职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有旷工等在编不在岗情况,所在单位要上报书面材料。

请各单位于2月27日16:00前,将纸质版《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表》等材料上报到人事处,电子版“教职工出国(境)情况台账” 发送至邮箱:rsc@syau.edu.cn。

联系人:栾广宇吴晓玲

联系电话:8848703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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